吉安市位于江西省中南部,辖吉州区、青原区、井冈山市、吉安县、吉水县、泰和县、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安福县、峡江县、新干县、永丰县等10县2区1市,面积2.53万平方公里,人口480万。2000年5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吉安地区,设立地级吉安市。
1986年吉安与厦门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两地从此成为友好城市,在两地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十万人从吉安来到厦门工作,其中有上千人创建了自己的企业,为两地经济协作交流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厦门市吉安商会是厦门市总商会团体会员,是江西省吉安市在外地成立的第一家异地地级市商会。2009年5月11日经厦门市民政局同意批准为法人社团。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厦门市工商联的政治引导和业务指导,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厦门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经过二次换届,现厦门市吉安商会已是第三届,任期至2023年5月。本会是吉安籍以及曾在吉安工作、学习、生活过的自然人或法人在厦门市投资兴办的经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自愿发起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全面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企业发展服务,为合作交流服务,为促进厦门和吉安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有单位会员百多家。
厦门市吉安商会业务范围:
(一)引导会员积极参与厦门和吉安两地的经济建设,促进两地经贸合作往来,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向政府反映会员意见和建议。
(二)向会员进行爱国、敬业、诚信、守法以及职业道德教育。
(三)积极收集两地政府工商经贸信息、产业政策,办好会刊。
(四)为会员提供工商专业培训、咨询、讲座,提高会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为会员提供职责范围内的证明。协助会员协调好有关部门关系,为会员排忧解难。
(六)加强与国内外兄弟商会、协会的交流与联系。
(七)承办政府和总商会委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