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吉安籍和曾在吉安工作、生活过,在厦门创业发展的各界人士经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由理事会授权秘书长审查,并经本会会长批准;
(三)全额缴纳会员费及担任本届相应职务会费后,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入会申请书下载: 厦门市吉安商会单位会员申请登记表.doc
一、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
本会是吉安籍自然人或法人在厦门市投资兴办的经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自愿发起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二、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吉安籍和曾在吉安工作、生活过,在厦门创业发展的各界人士经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四) 热心于促进厦门、吉安两地经济、文化建设
三、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或登记表;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每年一次以上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
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七、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